8月26日上午,“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”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遇害女生父亲李胜表示,目前被告人洪峤提出无罪的上诉,另两名被告曹泽青、张晨光提出减轻罪责的辩护,他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判决结果。他还提到,再过9天,就是女儿农历的生日。
遇害女生母亲
2020年7月9日晚,洪峤、张晨光、曹泽青三名男子合谋,将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,在郊外的山林中将其杀害并掩埋。2020年9月,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。据悉,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关系,后二人发生矛盾,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,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、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。
法院一审判决(图片来源: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)
2022年7月7日上午,“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”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: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另两名被告人张晨光、曹泽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法院判决书中提到,在该起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,洪峤系犯意提起者、策划者、指挥者,三被告人均系主犯,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,罪责最为突出。
遇害女生李某月(图片来源:社交平台)
时隔一个多月后,该案于8月26日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遇害女生父亲李胜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目前,被告人洪峤提出无罪的上诉,另外两名被告曹泽青、张晨光提出减轻罪责的辩护,“我们不要任何的民事赔偿,只要求严惩洪峤,决不妥协。”
再过9天,就是被害女生李某月农历的生日。在赴西双版纳之前,李胜曾前往女儿的墓地看望打扫。26日上午,在进入法院之前,李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的判决,之后他将回老家将此次的宣判结果在墓前读给女儿听。(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李贤诚)
编 辑:北 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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