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6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,日前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,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李佳同志党性原则缺失,组织观念淡薄,纪律意识不强,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,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。
李佳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并构成职务违法,应予严肃处理。鉴于李佳同志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,且其能够配合组织工作,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,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,按照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原则,对其可予从轻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李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副省部级;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;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,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
编 辑:北 木
1: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邯郸故事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邯郸故事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,摘编或利用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,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邯郸故事网。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:凡本网注明“来源xxx,非《邯郸故事网》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网站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它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3:如因作品内容,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删除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









